6本過期的書分別是:長期閱讀的黃碧雲《烈女圖》《沉默暗啞微小》、替媽咪借的《佐賀阿嬤給我的人生禮物》、旅行必看的Alain de Botton《旅行的藝術》、關於日本之旅的兩冊《歌舞伎町案內人》。
徵罰是足夠買過一本小書的63蚊。63蚊令我一剎那閃過不再去借書的念頭。
其中4本在日本上網續借了,還書日期是16號,即返港後一星期;但返港後卻冇咗件事,結果遲了10日。另外兩本返港後才借,遲了1日。
然而與其說忘了還書日,後來愈發覺得,是時間過得飛令快好些生活片斷給飛去了。
為避免罰款可以不去圖書館。想時光緩慢的流卻束手無策。
想起哲學家古老的觀察:人永遠也不可以踏進同一條河流裡。
在時間的洪流中,我們都不由自主。